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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象墙制作合同

形象墙制作合同

  形象墙制作合同
    甲方: xxxxxxxxxxxxxxxxxx
    乙方:上海逸晨广告有限公司
    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甲、乙双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就乙方制作甲方的公司形象墙的有关事宜,达成如下协议:
    一.乙方为甲方提供公司形象墙制作的地点为:
    二.乙方为甲方提供公司形象墙制作的服务内容包括:
    三.服务费及付款方式:xxxxxxxxxxxxxxxxxxxx
    1. 服务费共计xxxxxxxxx元(大写:xxxxxxxxxxxxxxxxxx)。
    2. 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向乙方交付首期付款xxxxxxxxxxxx元(大写: xxxxxxxxxxxxx), 为服务总费用的 50%,余款 xxxxxx元,(大写:xxxxxxxxxxxxx)在完工当日付清。
    四.完工后当日内,甲方如未对工程提出质量问题,乙方视为验收合格。
    五.甲、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,应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之日停止违约行
    为,并在十日内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。
    六.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,应友好协商,协商不成的,应诉诸甲方所在的
    人民法院解决。
    七.本合同未尽事宜,甲乙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。
    八.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、盖章之日起生效。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持
    一份。本合同传真件、复印件均有效。
    甲 方:xxxxxxxxxxxx 乙方:上海逸晨广告有限公司
    电 话:xxxxxxxxxxxx 电 话:021-55221417

    传 真:xxxxxxxxxxxx 传 真:021-60823533
    地 址:xxxxxxxxxxxx 地 址:上海市杨浦区政立路499号5号楼415室

    授权代表:xxxxxxxxxxxx 授权代表:
    2009 年 月 日 2009 年 月 日

[来源:原创] [作者:admin] [日期:09-10-12] [热度:]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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