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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台加强流动广告车管理 喇叭车再也不能招摇过市了

2012-11-14 9:34:54      点击:

11月12日,家住天台赤城路的许女士上班时发现,原本总在街上转悠的“喇叭车”没了,这种给商家做广告的车子响着高音喇叭,闪着刺眼灯光,低速在城区主街道转悠,许女士厌烦地叫它“喇叭车”,上个月底,还向行政执法局投诉了两次。

吸引眼球但也招人嫌

高音喇叭里大声播着嘈杂的亢奋音乐,大屏幕放着商家宣传内容,前后还贴满广告图片,在路上遇到这样的车子,许女士觉得非常懊恼。“车子开得非常慢,跟在后面按喇叭,他们也不会让道。”

这种商家做促销用的流动广告车,近几个月在天台街上频繁现身。

“老城区街道本来就窄,广告车开得又慢,经常造成拥堵,而且噪音太大,吵得人挺烦。”市民王先生也对流动广告车有些不满。

记者了解到,这类流动广告车车身就是一个固定的大型显示屏,声音、灯光和图像一应俱全,流动作业时就像是一台移动的大彩电,虽然吸引眼球,但也有些招人嫌。

宣传车须审批才能上街

接到市民的投诉后,天台县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对流动广告车进行了管理,执法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以前的广告车制作简单,商家将设计好的广告板安装在小四轮上,配备高音喇叭便可上路。管理也比较方便,只要关闭喇叭即可。现在的流动广告车,车体就是电子显示屏,制作成本很高。一旦拆卸设备,便会涉及商家的利益,因此管理比较困难。

执法局市容审批科一名姓袁的负责人说:“不论以何种方式出现的广告行为,都必须事先征得城管执法部门的审批。对于擅自上街作业的违规行为,管理部门将予以整治。”

为流动广告车设立专门场地

考虑到商家的利益,执法人员主动联系流动广告车制作商,通过座谈面商,告知有关广告管理规定,表明对整治广告车的态度。

执法人员表示,确有实际需要的商家,执法部门将按规定为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。同时,在不影响市容观瞻的前提下,要他们尽可能避开居民区、学校、政府机关等重点区域,在城区桥南路、三桥等区域,指定8处合适位置,供他们固定摆放。并对广告车的作业时间、播放音响和灯光等作业行为,进行了明确的限制,这种管理办法得到商家的理解和支持。

记者了解到,一个月内,天台县执法局对未按规定上街作业的5辆广告车,根据《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,分别处以了经济处罚。同时,执法大队各中队不定期对辖区内流动广告宣传车进行突击检查,确保在作业过程中不影响交通、不扰民。